几个常用 CSS 属性的简短写法
精简 CSS 代码有很多种方法,但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可能就是使用属性的简短形式。
具有简短写法的 CSS 属性很多,但是常用的属性无外乎字体、列表、背景、边框、透明等几种,所以在此对这几种属性的简短写法做个归纳,备忘。
font 属性
font 属性涉及到字体、字号、行高等好几个属性,使用简短写法的时候可以节省好多代码量。虽然并非所有属性都要定义,但是一般来说 font-size 和 font-family 是必不可少的,以下是 font 的几个属性与其对应的默认值:
以上 6 个属性可以合并成一行,根据 W3C 规范,各属性前后排列顺序依次为:
再看以下几个示例:
可以看到,一行代码就可以代替一段代码,而且看起来还更优雅一些,就是单独查找某个属性的时候有点不太方便,看着眼花。
list 属性
list 有三个属性,这三个属性分别定义:type、image 和 position,它们的属性名和默认值分别如下:
list 只有三个属性,并不复杂,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将这三个属性合并为在一行中,根据 W3C 规范,写法如下:
一如既往的简单,基本上就是简写了 list 属性的名称,然后按顺序排列一下属性的值即可。
background 属性
很多样式表中都会多次定义 background 属性,每次都要重复其 5 个属性的话,那代码量可会成倍的增加呢。下面是其 5 个属性名及其默认值:
根据 W3C 规范,将其 5 个属性合并起来的写法如下:
对于 background 简短写法而言,不同的标签的使用方法和效果都有一些细微差别,欲知详情者,请至官方文档查看。
border 属性
border 属性更为简单,它 3 个属性以及默认值如下:
根据 W3C 规范,其简短写法如下:
当然也可以为 4 个边框定义不同的样式:
CSS 选择器的优先级问题
CSS 意为层叠样式表。所谓层叠,就是说,可以用多个 CSS 声明来作用于同一元素,例如用一段 CSS 来定义文字的颜色,用另外一段 CSS 来定义文字的大小,最终达到样式叠加的效果。
这种特性一定程度上使 CSS 可以更为方便的定义样式,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复杂性。例如,当多个样式作用于同一个元素,而且还是作用于同一个属性,元素最终会以何种方式来呈现样式呢?
参考下面这个例子:
此样式表中有 4 组选择器,且最终都指向 p 元素,并且每组样式中都有 color 属性。这样一来,可能的情况就是会有多个颜色属性,被施加于同一个 p 元素。问题来了,浏览器最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渲染 p 的颜色呢?后定义的颜色会覆盖掉先定义的颜色吗?
这里就涉及到一个 CSS 选择器优先级的问题,如果有多个选择器作用于某元素的同一个属性,那么浏览器会去计算其对应选择器的优先级,并最终将优先级最高的那个选择器的样式作用于元素。
如何计算优先级呢?
优先级的计算通常遵循如下规则:
如果某元素被设置了 style 属性,也就是说被设置了行内样式,那么此行内样式将拥有最高的优先级,任何其它外部样式都不能将其覆盖。如果没有被设置行内样式,那么参照下面的第 2 条规则。
数一下选择器中 ID 选择器的个数,个数最多的,优先级就最高。如果 ID 选择器个数相同,或者压根儿就没有 ID 选择器,那么参照下面的第 3 条规则。
数一下类选择器(如 .test)的个数,属性选择器(如 [type=\"submit\"])的个数,还有伪类选择器(如 :hover)的个数,然后将个数加起来,总数最多的,这组选择器的优先级就最高。如果总是一样多,或者都为 0,那么参照下面的第 4 条规则。
数一下标签选择器(如 p)的个数,另外还有伪元素选择器(如 :first-letter)的个数,加起来,总数最多的,优先级就最高。
如果经过上面的计算,优先级还是一样高,那么遵循后出现的样式覆盖先出现的样式之规则。
现在回过头来看先前的例子,那四组选择器的优先级分别为 0001、0012、0102、0103,之所以把优先级数字化,是因为这样更方便比较。按照自然数法则(事实上它们并非自然数)来比较,1 < 12 < 102 < 103,这样一来,它们的优先级孰高孰低,就一目了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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